近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联合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将人工耳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6月1日起,将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正式纳入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人工耳蜗是治疗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的核心手段。人工耳蜗植入,对于语前聋儿童尤其关键,越早干预,语言能力的恢复希望越大。此前,国产人工耳蜗需要8万元以上,进口人工耳蜗有的型号高达30万元至40万元。价格门槛,曾是横亘在“无声”与“有声”之间的一道墙。
《通知》明确,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含植入体、声音处理器)按乙类管理,先行自付比例30%,剩余部分计入住院总费用后,按参保地住院医保政策报销。这意味着,经相关专业医疗机构确诊、评估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指征的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配戴助听器或借助其他助听装置无法改善听力和言语理解力的语前聋或语后聋参保患者,均可纳入保障范围。
医保支付标准,以集中采购中选产品的价格为准,非中选产品以类别相同、功能相近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超出支付标准部分由患者负担。另外,对于18周岁及以下的参保患者,经医保基金报销后的剩余费用,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将予以适当资金补助,从而形成多层次的综合保障体系。
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正积极引导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做好耗材信息匹配工作,确保待遇支付结算顺畅落地。同时,对符合手术指征的患者优先使用集采中选产品,合理引导患者省内就医,切实减轻患者经济负担,让更多听障患者重获新“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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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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