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秦康康在小区门口碰到一个“热心”大姐。
大姐神神秘秘地凑过来问:“小伙子,家里有没有吃不完的药?高价回收!进口的、慢病药最好,一盒给你几十上百块!”
康康一愣:“还有这好事?”
大姐压低声音:“你有医保吧,买药时让医生多开点,或者你直接到药店医保买药,报销后你自己掏不了多钱,我大价钱收,你看可以不?”
第二天他忍不住跟同事老张提了一嘴。
老张脸色一变:“你可千万别干这个!我表哥,就是干这个收药的,去年进去了!”
吃不完的药,转手一卖就能换钱?
小心!这可不是“废物利用”,而是踩上了欺诈骗保的“高压线”!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进一步细化了基金监管“红线”。本期,聊聊“回流药”这个坑,看看为啥不能跳。
什么是“回流药”?
简单说就是:医保买药→倒手卖掉→赚差价。
但问题远不止“赚差价”这么简单。
那些被你转卖的药,可能会再次流入市场,卖给其他患者。药效有没有保障?储存条件合不合格?没人知道。有些药需要冷藏,药贩子放在后备箱里暴晒一天,药效早就没了;有些药过期了,换个包装继续卖。
这不仅是在骗保,更是在害人——吃到假药、劣药的患者,轻则延误病情,重则危及生命。
政策怎么说?
细则明确了两条“硬杠杠”:
参保人员将医保基金已支付的药品进行转卖的,可以认定属于转卖药品行为。
个人长期或多次向不特定交易对象收购、销售基本医保药品的,也可以认定存在以骗保为目的。
也就是说,卖药的和收药的,一个都跑不了。
后果多严重?
轻则:退回造成的医保基金损失,暂停医保联网结算,构成骗保的,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重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老张的表哥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收了几万块钱的药,被判了刑,还退了十几万的罚款。赚的那点“辛苦钱”,连罚款的零头都不够。
购药“六要六不要”,守护你的药箱子
防范购药风险,核心就是五个字:看好追溯码。追溯码是什么?它是盒装药品的唯一身份标识,就像药品的“身份证”。自2026年1月1日起,所有销售药品必须实现追溯码全覆盖(住院拆零药品、中药饮片及配方颗粒暂除外)。
一要“有码”:只购买包装上有追溯码的药品;购买无码或码被损毁的药品,没有“身份证”的药,来路不明,风险极大。
二要“扫码”:结算时,务必确认售药人员扫描的是你所购药品本身的追溯码;不要放任售药人员扫错码或不扫码,这是不法机构串换或销售“回流药”的常见手法,千万别上当。
三要“小票”:坚持索取并保留购药小票,核对小票与药盒上的药品信息是否一致;不要将小票随手扔掉。2026年起,合规小票或发票上会标注追溯码,这是维权的重要证据!
四要“验码”:养成主动验证药品追溯码的习惯,花几秒钟验个码立马安心。陕西医保APP就可以查询所购药品是否是回流药,可以帮你避开一颗可能的“定时炸弹”。
五要“索赔”:若发现所购为“回流药”,立即举报并依法索赔。
六要“毁码”:药品服用完毕后,妥善处置空药盒,务必撕毁追溯码。不法分子会盗用空药盒上的追溯码,制造“回流药”。
《陕西医保百问》是陕西省医疗保障局推出的系列政策解读专栏,围绕群众最关心、最常用、最容易混淆的医保政策和经办常识进行系统梳理与通俗解答。下期更精彩,持续关注不迷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