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规范和促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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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1/ 29 1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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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规范和促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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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西安11月29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陕西省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范和促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规定》所称的民生实事项目,是指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在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和有关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票决,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

  《规定》明确了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和提出、审议和票决、实施和监督等方面的内容。确定和实施民生实事项目,应当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体现普惠性、均衡性、公益性、可持续性。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走访问卷、政务公开栏、广播电视 、报刊网微、数字化平台等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充分听取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的意见和建议。逐步建立民生实事项目常态化征集机制,建立民生实事项目储备库。

  对各方面提出的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应当依照行政决策程序,通过论证、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对民生实事建议项目进行筛选。确定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应当统筹考虑人民群众意愿、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财政承受能力、环境影响、土地使用、公共安全等因素。

  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差额票决。民生实事项目票决通过并公告后,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依法组织实施。

  民生实事项目一般应当在本年度内实施完成,确需跨年度实施的,应当明确年度阶段性目标及完成时限。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纠错】 【责任编辑:张思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