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加强和规范区域节能审查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制定《陕西省区域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10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了解到,区域节能审查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内的项目,按照节能审查权限实施单独节能审查,不得纳入区域节能审查承诺备案范围。区域节能审查负面清单外的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承诺备案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在项目开工前向本区域节能审查机关或区域管理机构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节能审查机关或区域管理机构应对承诺备案的内容依法实行公开。
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受理区域节能报告后,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作为区域节能审查的依据。(记者 李欣怡)
【纠错】
【责任编辑:汪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