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公布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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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6/ 13 09:23:20
来源:西安日报

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公布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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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公布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

  坚持实行就近入学 严格落实免试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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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2日,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向社会公布了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

  招生工作统一使用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

  各区县、开发区结合实际情况,就辖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并明确了时间节点和线下服务地点,家长务必认真阅读。

  记者梳理发现,各区县、开发区均明确:落实“坚持实行就近入学”“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范公办学校招生”“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等招生入学政策要求,统一使用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推进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加快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

  在入学信息填报方面,各区县、开发区均强调,家长提前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App或支付宝搜索“秦务员”小程序,完成实名注册。按照招生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后,依次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在线办理”→“入学地”(所在区、县、开发区)→“学段”。按照指引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和佐证材料上传后,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选择民办学校的每名学生选报一所。双(多)胞胎可选择“捆绑”报名同一所民办学校。完成公办学校登记或民办学校报名确认后,入学信息和选择志愿学校不能更改。家长可在招生平台查询审核、录取进度。

  区县(开发区)细化公办学校入学顺序

  为方便家长,一些区县、开发区通过“附件”形式公布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及平台登录路径、按户籍和随迁分为两大类六种入学情况的有关说明、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材料内容、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招生入学资审服务点、每个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入学电话等各类信息,让家长能够一目了然、各取所需。

  记者梳理发现,在公办学校入学顺序方面,各区县、开发区在严格落实我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对各自的要求进行了细化。如,碑林区、曲江新区明确,首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入学;经开区明确,小学先安排经开区内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初中先安排对口直升小学毕业生;莲湖区明确,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以及具备直升资格的群体子女(2022年民转公学校)入学。

  区县(开发区)落实“长幼随学”政策

  除严格落实我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外,我市部分区县、开发区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工作作出相应细化规定。

  在规范公办学校招生方面,高新区明确同一套房产(含安置小区房产)若有适龄子女在校接受义务教育,该房屋其他产权所有人子女、受让人子女等不保障义务教育学区学位。

  在保障多孩子女入学方面,雁塔区明确对多孩子女义务教育入学,遵循“自愿申请、公平公开、有序开展、就近就便”原则,落实长幼随学政策,方便家长接送。一孩在学区内学校在读的,二孩(三孩)同类情况下优先同校入学;一孩属区级统筹安排在读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根据统筹类别和学位情况,优先安排二孩(三孩)与一孩同校就读。

  西咸新区明确具有双(多)胞胎入学需求的家长,选择就读公办学校的,统筹到同一所学校;选择就读民办学校的,可通过招生平台关联双(多)胞胎子女,捆绑报名民办学校。具有“长幼随学”入学需求的家长,在长幼子女均符合入学政策的情况下,结合学位实际情况,参考家长意愿,通过幼随长、长随幼、长幼同调等方式,统筹安排到同一所公办学校就读。(记者 王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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