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境)人员须进行SARS检查
新华网陕西频道 2003-06-13 电

    从6月上旬开始,陕西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开始对出国(境)人员进行有关SARS的健康检查。

  目前有100多个国家对来自SARS流行区的人员采取了限制措施,有的要求出具健康证明。对此国家质检总局和外交部共同作出了对“出国(境)人员实施健康检查并出具无SARS体症的健康证明”的要求,按照规定
,出国(境)人员须在出境前三日内进行健康检查。

来源:陕西日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相关新闻
新 华 网 检 索
网 上 热 点
- 三百岁避暑山庄恢复清朝盛世风景
- 中国民航学院首次在全国招收男女飞行员
- 今年以来全国洪涝受灾人口1693万人
- 非典催生“肽谷”神话
- 儿子恋母情结极强 离婚款姐要给儿子“租爸爸”
- 我国医院现有发热门诊将长期保留
- 全国普通高校今年暑期正常放假
- 内蒙古辽墓千年彩棺内的神秘主人可能是萨满
- 世界最大电站三峡电站首台机组开机试运行成功
- 美容死亡引发鉴定机构名誉侵权案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新华通讯社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电话:029-7290693 技术支持:029-7290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