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经终审,上级领导多次督查的这起违法建房案为何一直处理不下来?
人们发现,在户县及天桥乡、南斑竹村,这与一些干部法律观念淡薄有很大关系。他们对法院判决漠然置之,对违法者的举动听之任之,甚至袒护怂恿,致使违法者气焰更盛。
当李国安等违法户在耕地上盖房,被激怒的村民找村长、支书询问此事时,当时的党支部书记周振林竟在村广播里大声喊叫:“谁对李国安盖房有意见,上边告去,我奉陪到底!”村民们又找乡政府,时任乡长不仅不听群众的呼声,反诬来了一群“刁民”,还后悔没有当场掐几个“尖子”。群众反映到县土地局,县上个别领导不让县土地局立案,让交乡上做以罚代法处理;该领导还亲自到乡上召开水电、土地、乡政府三家联席会议,要求给李国安等3户赶快补办手续,以逃避法律的追究。95年冬法院执行此案的当天晚上,李国安撕去封条又搬进去住,并扬言:“春谁再向上反映收拾谁。”他们家属还走进举报人家中闹事两天;另一举报人家中的麦草垛又被点着烧了。当地一些干部对这些事不闻不问。
过春节,李国安公然在居室门上贴出一付:“大雪压松松更直,寒风吹梅梅更艳。”横额“百折不挠”的对联,向群众示威,向法律宣战。
南斑村长期不搞村务公开,村民们在一次查账中发现,李国安等多年打这起土地官司的路费、食宿费等,都由村干部给报销了。
据反映,围绕对此案的处理,在某些执法机关也怪事连连,令人十分费解。一件较为简单的土地违法案竟然十年内在中院和高院之间转了三个圈子,中院先后判了三次,高院两次作出的终审判决都已发生法律效力,却要一次又一次地“再审”,许多群众不解地问,究竟是土地执法标准在变,还是有人在节外生枝?另有群众反映,此案从一开始到2000年12月都是以李国安等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被判处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的,可是,同样在2000年前后,当另一些村民申请批宅基地时,土地执法部门的个别干部竟然抛开南斑村二十余亩空闲庄基地不用,偏偏在李国安等三户违法侵占的那一片耕地上又批了几户庄基,盖了房,据反映该土地干部收了庄基费却不打收据,不知这又是为什么?南斑村的村民们说,以法治国讲了这么多年,可法律是什么?怎么象“面团”?我们好困惑!
这起明显的耕地上违法建房土地案件长期得不到依法制裁,已在南斑村产生了恶劣影响。“法律顶个啥?守法的不如违法的!”村民们的怨言时有所闻。《土地法》在这里失去了尊严,失去了权威。据南斑村村民们反映:由于违法行为得不到制止,现在村民中为图眼前利益破坏耕地的现象非常严重。有的把耕地挖成4-5米深的大坑,肆意取沙、取土、取石,从事营销活动。近日又反映,该村已有约300余亩良田被破坏,村民们赖以生存的耕地正在被大量蚕食。(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