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厂欲联名上书废除“禁酒令”
您的位置:中国太白酒业网新闻 2008-03-27 来源:荆楚网
据《法制日报》报道河南信阳市委、市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作出明确规定: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违者就地免职。这一禁令实施以来,河南的白酒企业销量下滑严重,河南省酒业协会认为禁酒政策违法。而行政法学专家认为,“禁酒令”是符合法治精神的。
“禁酒令”发布半年,干部少喝酒4300多万元
2007年1月4日,信阳市委书记王铁在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动员大会上发布的一条禁令,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饮。明知故犯的,就地免职。随后,市委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予以明确并进行实施。
“禁酒令”下达后,信阳市委、市政府迅速组成了三个督查组,到各单位开展不同形式的明察暗访。至今,已有百余名干部因违反禁令受到处分。
王铁在一次座谈会上曾谈起禁酒半年后的成绩:“在2007年上半年全市招待费用中,仅酒类一项就下降30%,节约费用4300多万元。”“这相当于一个小县一年的财政收入。”
“禁酒令”推广,酒厂日子难过
信阳的“禁酒令”开始辐射河南、轰动全国。记者了解到,2007年5月10日,商丘市也开始实行午间“禁酒令”。2007年6月,开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六条规定”,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日不准午间饮酒,不准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同年,漯河等地也陆续颁布了包含“禁酒令”的相似规定。
在各地禁酒令的持续“压迫下”,不少白酒企业在河南的日子难过起来。“有消息说,信阳颁布‘禁酒令’后,当地酒厂的销量下降了三分之一。这不是夸张.”信阳一家酒类企业的负责人说,“以我们企业为例,2007年的销售额就减少了3000多万元。”
酒业协会称“禁酒令”违法,要求修改
“‘禁酒令’要考虑酒类企业的意见,毕竟酒类企业是税收大户,对就业、经济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一白酒企业负责人说,“部分省辖市政府规定‘禁止公务人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明知故犯者,就地免职’,经河南省酒业协会咨询法律顾问,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河南省酒业协会准备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反映,要求修改或撤销这一规定。“禁酒令违法”这一说法,最早源自河南省酒业协会法律顾问亢银忠律师。他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并没有明确条文规定公务员中午不能喝酒,对个别干部喝酒影响工作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依法处理,而不能超出法律规定,制定政府文件代替法律。”
专家说法:“禁酒令”符合法治精神
“禁止公务人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是为保证下午的工作质量,并没有任何不妥之处。”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被采访的市民对“禁酒令”都表示支持。
据了解,信阳颁布“禁酒令”并不是不让干部饮酒,而是在法定工作日的中午不能喝酒,也就是说,干部在晚上和休息日的中午可以饮酒。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禁酒令’是符合法治精神的。”姜明安说,公务员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公务员工作日午间不得饮酒,但是根据立法精神,推究立法原意,这个文件的出台并无不妥。根据公务员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务员的义务包括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很显然,如果公务人员在公务过程中(包括中午)饮酒,就可能因酒误事,可能因饮酒与前来办事的行政相对人发生冲突,可能因饮酒影响公务员本身及政府的形象。这样,公务员对其法定义务的履行就会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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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