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认证:走向国际的奠基石
您的位置:中国太白酒业网新闻   2007-12-26   来源:中国酒网

    2005年9月,国家认监委、国家商务部共同颁布《食品质量认证实施规则——酒类》。这是我国政府主管部门支持,采用第三方认证的市场通行模式,集行业之力,建立具有市场公信度的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的重要举措。此规则以相应的国际标准为基础,参照了GFSI(国际商业论坛组织)的全球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而制订的《食品安全控制指南》技术性文件,对酒类生产企业的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理的应用以及产品卫生、理化、感官等方面提出了综合要求。整合了GMP、GHP、HACCP认证的基本要素,具有权威性、公正性、国际性的特性,为通过酒类产品质量等级认证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避开国际贸易壁垒,奠定了坚实基础。作为国家在食品行业推出的第一部产品质量认证规则,酒类认证规则实施两年来已得到酿酒行业重点生产企业的积极参与。经过严格的第三方评审和定期审查,到目前为止已有茅台、五粮液、燕京、青岛、华润、张裕、长城、龙徽、古越龙山、椰岛鹿龟等80多家企业的200多个单元产品通过认证并获得保持,产品涉及白酒、啤酒、葡萄酒、黄酒、果露酒、酒精各类酒种,覆盖了80%以上的国家级名优酒类产品,在行业和市场都产生了比较好的效果。一批认证企业开始使用认证标志,消费者正在培养看证消费的习惯。据悉,今年10月份,国家认监委将组织食品质量认证宣传月活动。重点宣传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使消费者通过识别认证标志,选择质量可靠、放心的优质产品,提高我国食品行业的整体水平。

    已通过酒类认证的企业纷纷表示,通过贯彻实施《食品质量认证实施规则——酒类》,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生产技术、管理方式、服务方式得到全面提升。创新的管理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同时通过酒类认证的产品以更高的知名度、信誉度、美誉度获得了更具优势的市场竞争力,给企业发展注入了源源不绝的动力。而为企业腾飞助力正是国家认监委、商务部推动酒类产品认证的目的所在。基于我国食品产品出口的需要,国家认监委、商务部在编写《食品质量认证实施规则——酒类》时已考虑到我国酒类产品出口的需求。《食品质量认证实施规则——酒类》以相应的国际标准为基础,参照了GFSI(国际商业论坛组织)的全球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而制订的《食品安全控制指南》技术性文件;对酒类生产企业的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理的应用以及产品卫生、理化、感官等方面提出了综合要求。整合了GMP、GHP、HACCP认证的基本要素,具有权威性、公正性、国际性的特性,为通过酒类产品质量等级认证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避开国际贸易壁垒,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正在抓紧将我国认证认可标准与国际组织标准的互认工作,并已取得实质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