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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我有一个问题,行政行为包含的方面很多,你们是怎么选定对某一项行政行为进行立法的?如果我是一个群众,行政行为对群众造成了损害,直接给人大或您写信可以吗?
崔林涛:可以。刚才说到民主立法,省人大常委会承担地方立法工作的主要是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我们省人大的立法工作力量这几年有了很大的加强。在立法的过程中,我们特别重视公民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重视吸收广大公民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进行有序参与。草案形成以后,我们通过网络、陕西日报等媒体全文向社会公布,听取群众对法规草案的意见。比如我们在制定拆迁安置条例、环境保护条例时,法规草案公布后,社会反响非常强烈,打电话、写信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也有很多合理诉求,根据这些意见,我们对法规草案进行了修订修改。
你刚才谈到了关于行政行为规范的问题,这体现在我们每一部法规中,就是说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你应该做没有做好,在做的过程中违背了什么,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在法律责任中对此都有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