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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崔主任,您刚才列举了去年通过的法规,我留意到有关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比较多,您能介绍一下制定这些法规的出发点是什么?
崔林涛:去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法规,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目标,一方面更加重视社会建设,制定的人民调解条例、安全技术防范条例和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就是有关这方面的。另一方面正如你说的,紧紧围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突出资源和环境保护。
陕西省是一个能源和矿产资源大省,矿产资源非常丰富,同时又是一个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的地区,很多地方生态环境不是很好。节约资源特别是节约水资源,保护环境尤其是生态环境,是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关系到全省人民以及子孙后代生存和发展的大事。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问题、生态治理问题和资源节约问题、能源节约问题非常关注,如何处理好这个问题关系到陕西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科学发展观在我省经济发展中得到全面贯彻。
去年在立法工作中把这方面作为一个重点,制订了几部重要法规,诸如节约能源、建筑节能、水资源管理、湿地保护、环境影响评价等。陕西在黄河流域、渭河流域以及陕南、陕北地区只有为数不多的湿地,湿地如同人的肺一样,是生态环境的一个重点,也是保护的重点。如果不保护就会遭到破坏。我们觉得这是具有战略意义的事情,所以专门制订了湿地保护条例。这些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将对陕西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气候环境改善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