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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7日至20日,陕西省爱卫会组成陕西省卫生城市考核验收团,依据《陕西省卫生城市(卫生县城)检查标准》,对汉中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各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团认为,汉中市通过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各项服务功能,提高了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和市民文明卫生综合素质,各项技术指标已基本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根据《陕西省卫生城市申报考核命名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保证工作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对汉中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月。
如有意见,请以信函形式向陕西省爱卫办反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反映内容要求真实、准确。
地 址:西安市莲湖路112号陕西省爱卫办 刘保华 刘行邮
编:71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