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我市县级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规划通过省级评审,这标志我市的灾后重建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规划是《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确定恢复重建规划的一部分,依据我市受“5.12”地震灾害的实际受损情况,优先安排灾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统筹安排城镇、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建设等各项用地,妥善解决原地重建、异地重建等不同类型的用地需求,为各类重建规划用地安排提供保障。
按照《汶川地震陕西省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规划(2008-2010年)》,安排我市灾害重建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10.5万亩,其中城镇用地3.4万亩、基础设施用地3.1万亩、农村居民点用地0.8万亩、独立工矿用地2.7万亩、特殊用地0.5万亩。以上指标将根据12县区的受灾程度,分别下达。通过这一规划的实施,将大大缓解我市用地需求的矛盾,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与当前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建设项目结合起来,为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杨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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