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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政府推行执法责任制

    8月11日,市政府召开推行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动员大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统计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要通过对各级行政机关内部的管理权限进行重新整合,理清职权分布、明晰职权运行环节,形成各个职权岗位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行政职权运行“齿轮链条”,实现因事设岗、由岗赋权、权责相当、以责约权的科学权利运行机制。要通过分解执法职责,把执法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并通过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将责任承担落到实处,使权利的行使与责任的承担紧密挂钩,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受追究。

    李统计指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工程,是贯彻执行中、省要求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我们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明确任务,切实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要清理执法主体,明确执法主体的性质,对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禁止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办法,有针对性地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责任落实,奖罚分明力求取得实效;法制办、人事局、监察局、编办等部门也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李统计强调,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顺利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保障。市上已经成立了领导小组,各部门要抓紧组织得力班子,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迅速开展清理执法主体、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等具体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能够在12月底之前高标准完成。(安娜 刘晓丽 韩龙)

作者:安娜 刘晓丽 韩龙          来源:榆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