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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案开庭
www.sn.xinhuanet.com   2008-07-08   来源:陕西日报

   (通讯员 肖梅 刘戈 记者 韩冰浪 李燕萍)7月7日,宝鸡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案件,在宝鸡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40名被告当庭受审。庭审时,宝鸡市检察院4名公诉人与近40余名辩护人展开了激烈地辩论。由于涉案人数多,涉及的犯罪事实多,触犯的罪名多,案情复杂,庭审过程预计将持续7天。

    2007年宝鸡市公安机关在侦查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一举破获了一个以李勇为首,姜长锁、安卫东、路斌、马建军、袁飞、张天来、杨勇、张建勋等“两劳”释疑人员,号称“八大金刚”为骨干,纠集社会闲散人员40余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在指控该犯罪集团的犯罪事实时认为:该犯罪集团依仗其恶名对群众形成的威慑心理,疯狂作案,通过故意伤害,强迫组织妇女卖淫、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聚众斗殴、设立赌场,放高利贷、强索债务、插手经济纠纷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市区逞霸一方,残害群众,非法敛财30余万元。经公诉机关审查查明,该犯罪集团自2001年以来疯狂作案50余起,其中故意伤害4起,伤害致死1人,重伤3人,敲诈勒索12起,抢劫2起,非法拘禁1起,寻衅滋事3起,组织、强迫卖淫10余起,赌博1起,插手经济纠纷8起,“看场子”收取保护费2起,放高利贷3起,强买强卖1起,受害群众达百余人次,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该案在当地影响极为恶劣,涉及罪名14个,有40余名被告人,50余起犯罪事实,跨5个省、区。共有38本卷宗,仅起诉书就长达26页,办案人作阅卷笔录达1000余页,案犯之多,犯罪时间之长,涉及地域之广,办案难度之大是多年来少见的,被公安部及省、市检察机关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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