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邮箱 用户名 密码
新华搜索
新华社新闻信息
:: 设为首页 ::
:: 加入收藏 ::
:: 关于我们 ::
 
 
合阳县提高警示训诫质量
新华网陕西频道 2008-07-04 电

    近年来,合阳县纪委、监察局在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中认真执行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要求,努力提高警示训诫工作质量。

    一是准确界定警示训诫对象适用范围。按照规定,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为警示训诫的主要对象。我县结合实际,将警示训诫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将农村党员干部的履职情况也纳入警示训诫工作范畴,参照市纪委、监察局《建立警示训诫防线的暂行规定》执行。

    二是坚持按规定程序实施警示训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确需实施警示训诫的科级干部由县纪委监察局相关业务室承办,分管常委、分管书记、书记三级审批;一般党员干部由基层纪委、党委审批,基层纪委组织实施,防止违反程序,以训代处,以训代教,违规实施训诫。

    三是规范警示训诫资料管理。对实施警示训诫的对象,一般需下发警示训诫通知书、填写登记表、审批表、制作谈话记录、个人写出书面检查等5种材料,实施完结后,所有材料统一归警示训诫室管理,专人保管,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警示训诫质量。 (吉晓军)

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
 

   新华服务
   信息服务
·列车时刻  ·航班查询
·邮编查询  ·话费查询
·房产信息  ·中铁货运
·摄影冲印  ·酒店宾馆
·西安人才  ·兼职招聘
·健身美容  ·烟酒食品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新华通讯社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社陕西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