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日报讯 市民政局积极实施农民安居工程,扎扎实实抓好“八个落实”。
一是落实建房对象。在省上下达任务的基础上,准确核定每年实施的对象,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积极调动群众建房的积极性,落实自筹资金,同时保证政府的补助资金和优惠政策扶持到位。二是落实建房地址。将农民安居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避开灾害多发、易发和危险地段,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三是落实建房时间。及时落实开工时间及竣工时间。四是落实建房资金。包括争取中、省补助资金,市、县配套资金,捐助、扶持、优惠条件等,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五是落实施工单位在调查、筛选指标的基础上,落实施工单位,明确质量、进度等要求。六是落实建房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建房任务。七是落实优惠政策。按照市农民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逐项落实优惠政策,使建房户得到及时、有效、全方位的优惠。八是落实各级责任。区县与乡镇、乡镇与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村委会与建房户签订建房协议书,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马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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