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日报讯 铜川市认真实施城镇居民增收工程,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全力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增加职工收入,稳定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今年一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9元,增长17%。
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下功夫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铜川市制定出台了《铜川市“零就业”家庭就业再就业援助活动实施方案》,近年来,对2317户“零就业”家庭采取积极的帮扶措施,实现了每户至少有1人再就业,基本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就业援助活动,一是拓宽社区服务业,努力增加就业岗位。通过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扩大临时性、季节性、非全日制钟点工等不同形式的就业,仅今年第一季度,就有3728名就业困难人员不出社区实现了再就业。二是以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4050”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为重点,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1960个,在市容、环卫、绿化等行业中开发公益性岗位350个,全部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三是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鼓励“零就业”家庭成员自主创业。今年,我市把公益性岗位补贴由220元提高到300元,“零就业”家庭提高到400元。“零就业”家庭人员80%以上在公益性岗位上得到安置。
加大就业工作力度,积极扩大劳务输出。依托社会经济发展,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像声威水泥、正大百货、百盛国贸、云海蓝天商务会馆等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达2200个。今年一季度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就达4674人。多途径、多形式帮助下岗职工、大中专学生、复转军人提高就业技能。广开门路,提供资金,实行免费培训,今年一季度培训达到7588人。加大劳务输出工作力度,通过“春风行动”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学生技校毕业生服务周”等大型招聘会,邀请外省市企业来我市招聘,鼓励众多求职者通过市场实现就业。今年一季度全市劳务输出3.29万人。
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下力气清欠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根据全省最低职工工资标准,对全市企业职工工资达不到最低标准的及时进行调整,保证了全市国有及集体企业职工工资达到最低标准线以上。我市还制定了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的指导性意见,督促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针对全市部分企业拖欠职工工资严重的实际,我市下大气力进行清理,组织专人深入企业推进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到2007年底,全市解决拖欠职工工资236.46万元。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十大民生工程的要求,认真组织制定了增加城镇居民收入五年规划,努力实现城镇居民收入由2007年的8163元提高到16000元,实现翻番的目标。
加大工作力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水平。近年来,铜川市积极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坚持社会保险金发放“不漏一人,不欠一分,不拖一天”,并按照省劳动保障厅部署,为离退休职工及时调整了养老金标准,实现了及时发放,为企业职工不同程度增加了岗位技能工资和效益工资。制定了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在耀州区进行试点。从今年1月起调整了失业保险待遇,市级及王益区失业金由每月的375元提高到420元。同时,失业人员门诊费也相应得到调整,耀州区、宜君县失业金和门诊医疗费相应都得到了提高。今年一季度,因失业金提高而增加支出90万元。(记者张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