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华网陕西频道 >> 新闻中心
餐饮安全整治 杜绝食物中毒事件
www.sn.xinhuanet.com   2008-05-07   来源:西安日报

    为全面提高西安市餐饮业卫生管理水平,杜绝餐饮消费环节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市卫生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餐饮消费安全整治活动,在年底前使我市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台账建立率达到100%,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以上,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此次整治的重点为西安市旅游景点及其周边餐饮店、农家乐、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小饭桌和小餐饮店。该局要求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对已发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进行认真审核,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坚决不予通过,对新申请发证单位要严把许可关,规范许可项目,对无卫生许可证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在量化实施过程中严格按标准评分,按程序定级。

    对“农家乐”和旅游区餐饮单位集中整治,推行在店堂内食品卫生信息公示制度,严把餐具消毒关和原料索证验货关,保障消费者权益。对托幼机构食堂和学校食堂整治,重点检查食品卫生管理校长负责制度、卫生设施、餐具消毒管理和原料采购验货登记制度的落实。对建筑工地食堂、小饭桌和小餐饮店整治,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操作间内外环境卫生、功能分区、“三防”设施、餐具消毒和原料采购索证及台账落实情况。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从即日起要集中力量开展一次打击无卫生许可证餐饮点、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集中行动,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 (记者 赵宏)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闻搜索
  焦点网谈      更多>>
  专题集纳      更多>>
校园速递
房产新闻
汽车资讯
娱乐要闻
 

Copyright © 2000-2004 SN.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新华网陕西频道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