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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在同学聚会上“风光”一把,一经商男子借来一套警衔、警号齐全的警服穿在身上。当他带着一身酒气返回途中,被阎良巡逻民警盯上。记者昨日获悉,这名男子因违犯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被阎良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收缴警服及警用标志的处罚。
5月3日下午3时许,公安阎良分局凌云路派出所的巡逻民警李战勇、周令实带领巡防队员,在辖区新华路街道办麻张村大良路巡逻,忽然发现一个手提警衔、警号齐全的九九式人民警察春秋常服上衣的青年男子。
此人上穿蓝色衬衣、下穿九九式春秋警裤,正从一辆黑色桑塔纳2000的车上摇摇晃晃地走下来。巡逻民警发现其浑身酒气,形迹可疑,便跟踪来到他的暂住处,然后出示证件后对其进行盘问。
经调查得知,这名男子姓李,今年23岁,户籍在渭南市某医院,现在河南省项城市经营一洗浴中心。他利用五一节假日期间来阎良参加同学聚会。为了能在同学聚会上让自己“风光”一回,李某想法从熟人处借来一套警衔、警号齐全的九九式人民警察春秋常服。同学聚会完后,他带着一身酒气准备返回时,没想到被巡逻民警发现。(记者
张小乙 通讯员 刘宇婷 实习生 门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