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检察系统在职务犯罪的高发、易发和重灾区,积极开展了以“六个三”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和思想剖析活动,即“算三账”(政治账、家庭账、经济账)、“思三地”(贫困地、监狱、火葬场)、“慎三圈”(生活圈、娱乐圈、交际圈)、“过三关”(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守三安”(安分守己、安贫乐道、安居乐业)、“求三立”(立志、立德、立功),从而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真正做到了“入耳、入脑、入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五年来,陕西省检察系统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查办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办城乡建设领域涉嫌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30件339人,查办教育和医疗卫生领域涉嫌职务犯罪案件531件548人,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移民补偿等领域涉嫌职务犯罪案件242件282人。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查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727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全省检察系统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推动24个行业领域355个单位基本形成预防工作体系,对244项投资建设的重点工程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2005年以来,全省有53个检察院建成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接受各类查询,对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汉中市检察院与总投资20多亿元的西汉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协商,在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开展了以争创“工程优良,干部优秀”为主要内容的职务犯罪预防活动,针对施工中出现的薄弱环节,先后提出口头建议18次,书面建议4份,制定规章制度12项,保障了拆迁资金和工程建设资金的安全,为公共建设项目顺利完成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在省、市、区检察院的配合下,在总投资7亿多元,拆迁用地涉及1000余户村民的秦陵遗址公园工程项目中,坚持土地补偿费安全透明,足额兑付,不仅使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也最大限度保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实现了拆迁工作的“零投诉”,被誉为“阳光拆迁,和谐拆迁”。
各基层检察院采取了“重点抓,抓重点”的策略,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商业贿赂高发区、易发区和重灾区,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行之有效的手段,积极铲除商业贿赂孳生的土壤。渭南市富平县检察院通过对原省级劳模、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路某蜕变为一名受贿犯罪嫌疑人堕落轨迹的调查分析,与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全县医疗卫生系统10个单位的1000余名职工观案例、看图片、留签名、写心得等教育活动,使大家深受教育。同时,在全省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乡村行”活动,加大预防农村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记者 吕贵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