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讯 3月28日上午,省民政厅、省殡葬协会在西安联合召开2008年清明节安全祭祀新闻座谈会,记者从会上获悉:陕西省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使殡葬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从1953年开始,陕西省各地相继开始兴建殡仪馆,目前全省已有火葬场32个,有64个县(市、区)、408个乡(镇、街道)被划为火化区,火化区面积达2.7万多平方公里,人口1500多万人,火化区的火化率已从1994年的19.8%提高到了2007年的51.1%,丧俗改革开始深入人心。全省殡葬改革的主要特点是:火葬工作开始由大中城市逐步向小城镇以至农村推进,火化量逐年增长;以推行遗体埋葬公墓化为重点的土葬改革逐渐走向规范化;部分地方在以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寄存为主要形式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开辟骨灰处理多样化渠道,已兴建了66个骨灰(遗体)公墓、楼、塔供后人祭祀,少占或不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正逐步为人们所接受;在多数地方,丧事大操大办、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的现象已得到了扼制,讲文明、树新风,丧事俭办的社会风尚开始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承担火化工作的陕西省殡仪馆建设也取得了新进展。西安市殡仪馆被民政部评为国家一级殡仪馆。全省有三分之二的殡仪馆被市、县(区)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或绿化美化先进单位。大部分公墓被当地评为精神文明建设窗口单位和园林式公墓。有的公墓还取得了国家IS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被中国市场研究中心评为中国服务质量、信誉AAA级企业。(记者 杨月清 通讯员 韩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