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超市”将在我省建成,本报3月3日三版对此曾作报道。3月21日,姚引良副省长在看到这一政务信息后做出批示:“这是件好事,好事要办好,使更多农户受益。要将‘超市’补贴办法、范围及要求在省级媒体上公告,让全省广大农民用户都知道。”
经农业部同意,陕西省在杨凌农业示范区建设首个“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超市”,农业部给予“超市”700万元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指标。“超市”依托陕西省支持推广(补贴)农业机械产品展示中心的品牌优势和杨凌农机市场的推广优势,由省农机局直接组织向前来“超市”选购农业机械的农户实施补贴,补贴对象为陕西省内符合购机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和农机合作服务组织。
为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公开、公正、透明、农民直接受益,尊重农民购买补贴机具的自主权,发挥补贴机具的最佳效益,为农机生产供货企业提供公平、公开、公正竞争平台,有效探索建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长效机制,在杨凌示范区“陕西省支持推广(补贴)农业机械产品展示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立“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超市”。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制订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程对补贴原则、对象、范围、标准、资金控制规模、方式、资格审查、具体操作程序、资金结算及监督与管理都做了具体的规定。
省农机局委派市场监管员进驻“中心”,负责监督核定中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具体事宜,并接受省农机局项目办公室监督与管理。市场监管员应严格按照《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操作,政务公开,秉公办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严禁暗箱操作,严禁违规运作,严禁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记者 曹陇生 通讯员 任晓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