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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育局、直属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自2007年秋季起,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起始年级全部进入新课程改革实验。为保证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07〕1号)以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基〔2007〕7号)精神,特制定《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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