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华网陕西频道 >> 新闻中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07年推进普高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
www.sn.xinhuanet.com   2008-03-11   来源:教育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总体进程和工作部署,我部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决定进一步扩大实验范围。2007年秋季,北京、湖南、黑龙江、吉林和陕西省将全面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2010年以前高中新课程将在全国全面推开。

    2007年进入新课程实验的省份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切实加强领导和宏观指导,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本省(区、市)高中新课程实验方案,在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制度建设、政策协调、师资培训、舆论宣传等方面做好准备并提供保障。要坚持教材选用政策,保证每个学科教材选用2种以上。要整合本省(区、市)专业力量,建立起咨询、研究和实践指导的专家队伍,为高中新课程的实验提供专业支持。要建立起以样本学校为龙头推进实验的工作机制,把学校作为新课程实验基地,在学校层面研究和解决问题,培植典型经验,带动面上实验工作的进展。要建立起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激发广大教师参与课程实验和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引导教师通过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家指导等方式,深入研究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个人的专业成长。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先期实验省份的有益经验,针对新课程实验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力量开展专题研究,形成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对策措施。

    没进入高中新课程的省份做好高中新课程实施规划和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密切关注实验省(区、市)实验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有关经验,为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创造有利条件。

    二○○七年一月五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闻搜索
  焦点网谈      更多>>
  专题集纳      更多>>
校园速递
房产新闻
汽车资讯
娱乐要闻
 

Copyright © 2000-2004 SN.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新华网陕西频道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