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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临近,又到了执法部门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打假成果的时候了,可我们真的不愿意再看到浓烟滚滚的焚烧场景了!”这是家住城关区天庆嘉园的柳女士的心声。随着两天来本报对市烟草专卖局寻找绿色销毁假烟合作伙伴报道的深入,许多读者纷纷来电来访发表自己的看法。
假冒伪劣产品应变废为宝
市民马先生来电话说,每年执法部门都将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集中在垃圾处理场上进行集中焚毁。这样的处理方式虽然大快人心,但从环保和节约的角度来讲,却是不合适的,不仅反映了执法方式的简单,而且也是环境意识不够强的表现。省扶贫基金会王先生来电说,假烟是作无公害农药的最佳原材料。榆中夏官营农民希望通过晚报介绍购买这批假烟草用于制作农用杀虫剂。76岁高龄的张学禹老大爷看了本报的报道后,昨日下午专门从华亭街赶到了报社。他痛心地说,大量的假冒伪劣商品每年都被白白烧毁了,太浪费、太可惜了。这些东西虽然是假冒的,但都可以当作宝,关键看你怎么利用。张大爷说,假烟浸泡后就可以当作很好的肥料;伪劣食品重新加工可以成为牲畜的饲料;盗版的书刊可送到造纸厂制成纸浆。即使是必须焚烧的物品,也应该在二热等供热企业的专用设备中集中处理,而不是简单焚烧处理。
“绿色打假”呼唤相关规定
针对市烟草专卖局在全市执法部门中率先寻求绿色销毁假烟的举措,以及本报积极为企业搭建平台共同为兰州环保做贡献的做法,在某机关单位工作的魏先生表示赞赏。他告诉记者,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我市执法部门焚烧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他还专门上网查询了全国其他城市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他认为,如何处置假冒伪劣产品,目前完全是由工商、技术监督、酒类商品管理等部门自己决定,这就很难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魏先生说,义乌市早在几年前已出台了《查扣、没收物资保管处置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假冒伪劣商品实行分类处理,有使用价值的,做到物尽其用;没有使用价值的进行灾害化处理。除了焚烧发电,在处置时要优先再生利用。他建议,我市应制定出台类似的规定或办法,以此支持有关执法部门自觉实行“绿色打假”,把可以利用的一切资源都最大限度地利用起来,不仅销毁了伪劣假冒产品,又充分发挥了它们的可利用价值。(司成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