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华网陕西频道 >> 新闻中心
新疆召开“315”新闻发布会
www.sn.xinhuanet.com   2008-03-06   来源:天山网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3月3日,自治区工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面向新闻媒体,通报2007年全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和200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并公布2007年全疆“十大消费投诉热点”和2008年“3·15”活动实施方案。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08年活动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消费与责任”的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社会的共同责任 ,全社会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自治区工商局将于3月14日集中分类销毁假冒伪劣商品。3月15日隆重召开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纪念大会。3月15—16日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同时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联合举办“3.15”专题文艺晚会,3月14日晚将以维汉两种语言在新疆电视台播出。

    自治区工商局党组书记王新怀说,2007年全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 ,努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一手抓执法,一手抓服务”,积极推进和谐工商、服务型工商、学习型工商、数字化工商建设、着力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服务经济建设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7年,全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12315网络受理各类咨询投(申)诉举报22.0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80.67万元,为自治区营造良好市场消费环境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贡献。全疆各级消协组织接待来访咨询161869人次受理投诉29307件、其中受理集体投诉204件,解决率达98%,实现了“天天3·15”的目标。(金浩 黄春翠)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闻搜索
  焦点网谈      更多>>
  专题集纳      更多>>
校园速递
房产新闻
汽车资讯
娱乐要闻
 

Copyright © 2000-2004 SN.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新华网陕西频道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