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消字〔2008〕第01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消费者协会
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消费者协会: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2008年工作安排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现将省消协2008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抓好落实工作。工作要点中涉及到与各市消协联动、需要配合的工作事项,加强与省消协联系,届时省消协将具体安排。
二00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陕西省消费者协会
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及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全局,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紧紧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着力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加强消费者教育和指导,加强消费者投诉受理及救助工作;加强组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各级消费者协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与消费维权的关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坚持统筹城乡消费维权工作,加大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力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深刻理解构建和谐社会与消费维权的关系,坚持消费维权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工商和职能部门的指导和和支持下,依靠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各界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深刻理解关注民生与消费维权的关系,坚持着力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问题;深刻理解自身建设与消费维权的关系,坚持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坚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到消费维权要坚决,工作行为要规范,不断提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二、深入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中国消费者协会把“消费与责任”确定为2008年主题,就是倡导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年主题体现了以人为本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符合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需要。全省各级消协要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动员社会各方面和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围绕“消费与责任”这一年主题,组织开展以下活动:一是省消协将组织举办“消费与责任”年主题论坛。邀请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企业和行业协会的领导及消费者的代表,就“消费与责任”年主题进行研讨,深化对“消费与责任”年主题的认识,推动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责任体系。根据中国消费者会制定的《良好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社会责任导则》,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强化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监督责任,合理、科学、文明消费;推动各级政府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和有关行政部门对市场的监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消费维权工作的舆论监督作用。三是以监督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努力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要把监督商品和服务作为履行法定职责的重中之重,切实有效地认真抓紧抓好。要以食品、药品与消费者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为重点,通过开展消费调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要以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突出抓好电信、旅游、保险、金融、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共交通等服务行业,引导经营者健全行业规范,继续开展对不平等格式合同的点评活动,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消费环境;四是在3·15期间,各级消协组织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省消协将联合省工商局和陕西电视台继续办好陕西“3·15电视晚会”、开展大型知名企业消费调查、组织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宣传周活动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3·15宣传咨询活动,不断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三、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创新工作方法,维护公平正义的消费环境。
1、加大消费教育和指导的工作力度,引导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一是各地消协组织要以中消协将发布的《消费者社会责任导则》为依据,编写相关消费教育资料,积极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商场活动。二是继围绕消费者关心的衣、食、住、行、用、农资等方面,有重点的组织开展比较试验,指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同时,要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三是逐步建立和完善消费教育和指导工作机制和制度。各市县(区)消协要主动与教育主管部门联系,推动消费教育进学校,使中小学生了解和掌握最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和科学消费知识,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力争此项工作有新的突破。省消协将通过消费维权网建立网上“消费教育和指导中心”,以方便、快捷的方式普及消费知识,推动全省消费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四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培养典型,探索建立和完善消费教育和指导工作机制和制度,推动消费教育和指导工作深入发展。五是要进一步做好《中国消费者》杂志的联办发行工作,发挥其在加强消费教育和指导,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咨询服务的重要作用。2、加大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力度,督促企业主动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
要与有关部门协作,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企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感;根据中消协的制定《良好企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社会责任导则》,开展企业消费维权诚信承诺活动,抓好典型示范, 推动企业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建立和扩大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队伍,并加强对义务监督员的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组织消费调查、消费体察和参与市场监督检查等形式,继续加强对食品、药品、手机、商品房与电信、医疗、供水供电等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促进企业整改和自律;加强与有关行业协会的联系,探索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促进行业自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加大对受侵害消费者的救助力度,畅通投诉渠道,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省各级消协要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在受理投诉中一定要坚持依法维权,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法定程序进行处理,特别是要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体投诉受理工作, 要建立消费者投诉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化解消费纠纷。要开拓创新,不断加大救助力度,要借助司法的力量,在有条件的市、县建立人民调解制度、小额仲裁制度和小额消费法庭;要依靠行政机关的力量,就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向相关部门建议查处;要建立消费维权基金,为有困难的消费者提供可能的援助。今年,省消协将着力推动经营者建立协商和解制度,促进经营者建立消费争议协商和解机制,妥善解决各种消费争议。4、加大对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力度,多为农村消费者办实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要积极建议和推动建立和完善各地党和政府主导的保护农村消费者权益的领导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农村“一会两站”建设和工作的力度,要建立和完善受理农村消费者投诉的救助网络,广泛组建农村义务监督员队伍,妥善化解消费纠纷,避免和防止矛盾激化,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要重点抓好与广大农村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农资、食品、百货以及供电、金融、电信、保险等公共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不断改善农村消费环境;要针对农村消费维权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农村消费教育和指导服务网络,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做好农村消费教育和指导工作,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或提示,引导农村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省消协将在今年3.15期间组织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宣传周”活动,拟在2008年下半年省消协召开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动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开展。四、加强消费者协会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消费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1、要加强消协系统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一是要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金信工程”为依托,继续推进12315信息化系统消协子系统建设,加快实现消协系统综合业务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要充分发挥省消协消费维权网站的作用,加强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加快网站的改版,做好网上受理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充分发挥网站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服务指导作用。2、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与理论研究,紧紧抓住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积极开展法律与理论研究。要建立消费维权形势和情况分析制度,紧紧抓住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与理论研究,主要抓好救助体系建设的理论研究,适时发布消协观点,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更好地开展;要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关于商品和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修订和调研工作,不断完善我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3、要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消协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建立消协工作新闻发布制度,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宣传工作;要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新闻舆论的作用,做好消协消费维权工作,不断扩大消协组织的社会影响;要加强与外省市消协联系和沟通,学习借签外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先进理念、经验和作法,;要借助维权网站和简报的平台,积极宣传我省消费者保护工作的成绩,扩大我省消协组织对外影响。4、加强队伍建设,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消协。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消协工作人员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水平;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教材,办好消协系统秘书长培训班;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和各项业务制度,创新工作方法,促进消协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增强消协组织的公信力;要组织开展全省消协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省消协将制定具体的评比考核指标,在全省消协系统开展创新评优活动,鼓励工作创新,总结推广工作创新经验,通过评选不断推进全省各级消协维权工作深入开展,充分激励和调动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系统内部形成比、学、赶、帮的好局面。2008年全省各级消协组织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扎实工作,锐意进取,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