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日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为了配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市工商局本月开展打假维权专项执法月行动。
这次专项执法行动将重点打击10种违法行为:1.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行为;2.经销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商品的行为;3.经销没有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变质失效的商品的行为;4.生产或经销用医疗废旧物、生活垃圾、工业废料、废旧棉絮等制作危害人身健康的商品行为;5.在食品中添加“吊白块”,利用工业矿物油、“地沟油”加工制作粮油及制品;6.销售者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的行为;7.经营者销售的28类食品未标注“ QS”标志的行为;8.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商品质量、功效或适用范围等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以及商标侵权、违法使用行为;9.商品标识虚假或无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没有标明商品主要成分和含量;10.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少两、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记者王昕 通讯员白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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