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7日宝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宝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戴征社任宝鸡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宝鸡市人大常委会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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