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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戴征社任陕西宝鸡市代市长的决定
www.sn.xinhuanet.com   2008-02-28   来源:宝鸡日报

    (2008年2月27日宝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宝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戴征社任宝鸡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宝鸡市人大常委会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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