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陕西频道2月19日电(记者石志勇)陕西省在今后五年时间将进一步加大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力度,在2012年实现全省21多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目标,使他们实现“居有其屋”
据了解,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测算,陕西省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21.8多万户,其中11.95万户低保家庭、2.6万户最低收入家庭、7.3万户低收入家庭.为此,陕西省将在2008年年底对低保家庭予以保障,2009年到2010年对最低收入家庭予以保证,在2012年前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为实现这一目标,陕西省下一步将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棚户区、旧住宅区改造力度,使现有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并使农民工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也得到逐步改善。与此同时,陕西还将利用优惠政策扶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房供应,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