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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工作法"面对面解决矛盾纠纷
07年以来,岐山县进一步完善了重大矛盾纠纷排查报告制度、矛盾纠纷管辖制度、领导包案制度、纠纷移交制度、挂帐督办制度和矛盾纠纷激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长效工作机制,在乡镇一级大力推行矛盾纠纷调解一线工作法,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是排查矛盾在一线。各乡镇每周开一次包村干部会议,安排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周末汇报各村矛盾纠纷态势,节假日重点排查,每月20日书面向县综治办报告一次,有矛盾报矛盾,无矛盾报平安。对排查情况建档立卡,明确领导,工作人员具体包抓,逐个消号。
二是矛盾解决在一线。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各乡镇按照"有法依法、无法依政、无政从实"的原则,组织协调四办(维稳、综治、司法、信访)及相关村组负责人一一到场调处,按照"一解二化三稳四控五处置"(即对该解决、能解决的问题做到及时解决不拖延;对能化解的矛盾做到及时化解不推托;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做到稳住阵脚找办法;对重点上访户和突出信访问题,力争做到稳控结合防激化;对复杂信访问题和历史遗留的缠访户、闹访户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教育等手段进行妥善处理)的工作思路,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回访巩固在一线。对调处过的重点矛盾纠纷,由包抓领导、四办主要干部定期回访处理问题,协调理顺情绪,及时发现不稳定苗头,做好思想稳控工作。
截止10月底,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1256件,调处化解1231件,调处化解率达98%,防止因意外伤亡、交通事故等可能引发集体越级上访35件(次),防止个体非正常上访64件(次),防止民转刑案件12件,全县信访问题较去年同期下降8.4%,越级访、集体访同比分别下降16.5%和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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