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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还是资金问题
西安市公积金的增值部分是廉租房资金的重要来源。2007年12月10日,记者从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直到2007年12月4日,才有一笔1290万元的廉租房补充资金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划入西安市财政局账户。
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规定,廉租房的补充资金可从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而公积金增值收益分为三个部分,一是风险准备金,可按照增值收益的60%提取;二是公积金中心的管理费,这部分没有明确规定,由西安市财政核准;另一块就是廉租房补充资金。然而直到目前,没有任何一级政府部门对公积金用于廉租房的提取作出具体规定。西安市政府也没有出台相应实施细则,这就造成廉租房中心和公积金中心对具体提取数额存在不同意见。西安市廉租房中心根据自己的计算,2006年拿出了200万元的廉租房补充资金,2007年则划拨了1290万元,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认为,这是到目前为止他们所能拿出的最多的公积金增值收益。而据西安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管理中心计算,2006年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拿出1500万元,而不是200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资金不足一直是过去10年间困扰西安市廉租房建设的最大难题。按照国家规定,我国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有两个主要来源: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西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直到2006年才开始提取廉租房补充资金,但是其提取的数额与西安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管理中心要求相差很大。
另一方面,按照国家的规定,廉租房有一部分资金来源于土地出让金,但时至今日西安市到底有多少土地出让金,西安建设廉租房应从中具体提取多少,连西安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管理中心都不知道。
在这种情况下,西安市廉租房建设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是必然的事情。无怪乎一些知情人士感叹,从1997年至2007年,这10年是西安市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增长最快的10年,如真能按照规定来办事,廉租房工程肯定会进展得更顺利一些。
廉租房政策拷问有关部门“责任心”
西安市廉租房政策一再打折扣,让不少人失望,很多西安市民觉得政府理应有能力、有财力比现在做得好得多。如何打破目前的僵局,实现廉租房建设的快速发展,相关政府部门应拿出更多的责任心。
事实上,早在2003年时就有人建议,可把西安市2001年建成的廉租房按商品房价向市场出售,这样至少可以获得3000多万元资金。假设一家住房贫困户,政府每月要发放50元住房补贴,一年资金就只需600元。西安市符合申请廉租房条件的居民若以2万户计算,那么3000多万元资金至少可以解决全市2年多的住房补贴。这样一来,西安市享受廉租房政策的受益人的范围就会扩大,操作也更公平、方便一些。可是这样有操作意义的建议却没有被采纳,直到2007年初西安市才开始采用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方式,真正第一次执行廉租房政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廉租房政策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办好,可是事实并非如此。西安市每年廉租房的资金落实,就像“挤牙膏”似的,需要西安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管理中心不断地催促。而缺乏相关的配套政策,也使得资金的划拨不是那么顺畅。几个相关部门之间经常因为对于划拨数额和比例的意见不一,而导致资金迟迟无法到位。
专家们认为,目前迫切需要有一个权威部门来管理廉租房补充资金的划拨,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制订出具体政策和计划。另一方面,各部门也不能只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政府也最好有一个整体规划来促进资金的更好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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