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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之痛
事实上,西安是全国较早实施廉租房制度的城市之一。早在1997年,西安市就已经开始从每年的财政中拿出250万元来解决城市住房困难的家庭。
2001年底,共有住房264套的西安市首批廉租房全部竣工。但是,由于申请人数量巨大,分配中需要平衡的矛盾远超预料,加之管理部门变更反复,直到今年1月,200多套廉租房才陆续完成分配。
2003年,西安市颁布了《西安市城镇廉租房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西安市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题的方式为“政府配租”,即政府直接为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租金低廉的住房,而同时对申请廉租房的住户有非常严格的条件限制,但苦于“僧多粥少”,这一矛盾并未得到解决。
2005年,为了缓解房源短缺,西安市将 “政府配租”调整为“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但据透露,新的《办法》虽然公布,却没有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使得廉租房管理办法缺乏详细的政策依据。
根据2003年西安市公布的《西安市城镇廉租房管理办法》规定,西安市廉租房建设的资金主要有四大来源:一是政府财政预算下的住房保障性资金;二是从公房售房款中提取部分资金;三是从住房公积金收益中按10%提取的资金;四是社会各界捐赠的资金。
和其他城市相似,西安市廉租房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和社保资金。和7万户低保户的住房需求相比较,西安显然面临巨大的压力。
此间专家分析认为,有效的解决办法是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主任王东京在接受相关采访时提出,政府的住房保障可通过市场机制来进行。“廉租房不一定要政府建,可以让开发商开发,再向政府收取租金。”他认为,一方面,可由开发商开发建设廉租房,建成后政府将其租或者买过来,然后再由政府给低收入者提供廉租房;另一方面,廉租房需求者也可以自己直接向开发商租房,对于收入标准达不到租金额度,且符合补贴标准的,由政府来发放租金补贴。
一位不愿具名的本地开发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廉租房建设本身就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因为它本身与商品房有本质的区别,不是一件纯商品。“对于我们开发商来说,在目前地产市场房价走高的形势下,如果让我们放弃建设商品房而去建设利润几乎为零的廉租房,估计没有哪个开发商会主动去做,这也是矛盾之处。但退一步讲,如果政府能合理地减免部分开发费用,给予开发商合理的利润,在土地储备日益不足的情况下,开发商也会乐意去做。但在政策不明朗的情况下,我们也只能报以观望的态度了。”(王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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