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市长冯新柱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问题。常务副市长杨忠武,副市长陈俊、袁丁兴、任勇、尚洪泽出席。
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市房管局关于《铜川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会议强调,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力的日趋强盛,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已成为大势所趋。尤其在跨入二十一世纪以后,广大中低收入家庭通过购买房改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改善了住房条件,高收入家庭也能在市场上购买到档次较高的商品住房,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由于收入水平有限,无力改善自己的住房。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如何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充分体现社会公平,已成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十七大报告也指出要着重改善民生问题,“住有所居”则是民生中的大事,因此,尽快建立廉租房制度已成为我市建设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从2003年起,国务院和省政府高度重视廉租住房制度的建设,国务院办公室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建设部会同其他部委分别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省委、省政府也印发了《陕西省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意见的通知》,我市一定要按照国务院和省上的要求,切实解决好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使人人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廉租房建设,使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人群享受到廉租住房。
会议还听取并通过了市本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研究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是一件大事,我们要认真贯彻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基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我市耀州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要尽快成立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林业部门积极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