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临潼、长安、蓝田、周至、户县教育局:
我市2006年农村(山区)规划定点学校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为了进一步加强山区学校建设的规范管理,使今年定点学校建设切实起到示范作用,从而达到带动整个规划定点学校建设目的,我局结合现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建设规范,制定了2006年农村(山区)规划定点学校建设项目下一步工作的要点,提出了加强山区学校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现就有关通知如下:
一.明确建设项目负责人
本次山区学校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均由各区县教育局局长担任,所有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由区县教育局统管。
二.办理工程项目立项
各区县应按规定在当地发改委办理立项手续。
三.按规定办理各项报建手续
各区县教育局应结合当地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按规定办理规划、建设、消防等手续,委托审图公司审核施工图。
四.做好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
建设项目的发包必须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交易,在政府招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由项目区县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印发的《西安市2006年农村(山区)规划定点学校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的相关办法实施招标,招投标要做到公平、公正、透明,严禁"暗箱操作"、"营私舞弊",确保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承担建设任务。确定中标单位后应立即将招标情况通报市教育局,并于15日内将《西安市农村(山区)规划定点学校建设施工招标情况备案表》(附件)和招标情况用书面的形式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推行施工管理监理制
由区县教育局在开工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进行全程监理,并选派懂技术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担任现场代表协调外部关系,负责处理有关合同、施工技术及工程质量等施工中发生的问题。
六.做好施工记录
山区学校建设除新建校舍外,还包括大量校园整体改造。由于施工需结合实际情况,实际工程量和图纸上会有一定出入,因此,建设方驻工地代表必须负起责任,对每日现场实际工程量造册登记,并请施工方、监理方签字认可,为工程结算做好依据。
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扩大建筑面积,更不得压项或超标准建设。原则上不做施工图设计变更,如需变更的,无论谁提出都必须书面报区县教育局及市教育局,并征得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在设计单位办理变更手续,由总监确认后实施。
八.做好工程各阶段的检验和验收
项目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在各施工阶段按规定切实做好质量检验工作,建立完整的施工资料。
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验收,经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后,经监理机构向区县教育局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区县教育局组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建设主管部门等单位进行工程验收,须在48小时前通知市教育局参加竣工验收。
九.做好竣工决算
竣工验收后15日内施工单位将建筑工程档案资料在监理的监督下全部移交建设单位,由区县教育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并要求45个工作日完成,同时将工程决算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按合同结算工程款,新增资产按审计结论转入固定资产管理。
十. 明确各方责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要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工作到位,坚决杜绝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规划定点学校建设任务。
十一.坚持半月报告制
半月报告制度是加强市教育局与山区学校建设之间联系的重要手段,必须在山区学校建设的全过程做好半月报告。各区县务必严格按照每个阶段的要求,认真作好半月报告制度。
执行中的情况和工作进度,请及时报告市教育局。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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