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日召开的黑龙江全省法院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利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在全省法院开展以“零违纪”为目标的领导干部廉政建设集中教育活动,以有效解决各级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法官廉政建设工程”全面实施。
据介绍,这次集中教育活动重点解决以下七方面问题:是否存在放松政治学习和世界观改造,廉洁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是否存在滥用权力,违反审判纪律规定,不当干预审判活动的问题;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索贿受贿、枉法裁判,利用职务之便在司法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是否存在抓廉政建设思想不重视,行动不自觉,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问题;是否存在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分管部门连续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而相关领导未受到责任追究的问题;是否存在对待下属违法违纪行为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甚至隐瞒、包庇、授意、纵容下属违纪违法的问题;是否存在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问题。
黑龙江高院院长南英指出,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74人,同比下降了29.5%,成效显著,但廉政建设形势依然严峻。南英要求各级法院的领导干部要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投入到活动中,自觉接受群众评议,虚心听取批评意见。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这次集中教育活动的成果,将作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考评内容,由上级法院向下级法院所在单位通报考评情况。(人民法院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