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昨,市民政局安排部署今年城镇低保对象子女教育资助工作,要求各县区民政部门切实按照《西安市城镇低保对象子女教育资助暂行办法》规定,对有关申请及时进行审核、审批。而根据《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大学本科生可得到一次性资助3000元。 资助范围: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通过今年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生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的统招生;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学生同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的统招生及高中生(含中专生和技校生)。
资助标准:大学本科生每人资助3000元,专科生每人资助2000元,高中生(含中专生和技校生)每人资助1000元,该资助是一次性的无偿资助。
办理程序:城镇低保对象子女(不含残疾学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户口本、本年度民政部门核发的"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金领取存折,到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办理。享受低保的残疾学生凭高校或高中(含中专和技校)录取通知书、户口本、本年度民政部门核发的"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金额领取存折以及残疾证,到所在区县残联办理。
据悉,自2003年《暂行办法》出台以来,我市已有4511名城镇地保对象子女享受了教育资助,共支付资助金1098.3万元,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贫困生入学难。目前,我市纳入低保范围的困难家庭7.3万户,15.69万人,全市在册低保对象子女中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9914人,其中大学生5000人。市民政局提醒,等到录取结果确定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及早申请,免除后顾之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