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国家财政部和劳动部联合发文,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学起,报读技工学校的学生可以享受到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
按照规定,资助期限为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资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对象为具有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培训处处长雷云表示,此项助学政策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又一项促进教育公平、惠及亿万学生和家庭的重大决策,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经费数量最多、力度最大的一项助学政策。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具有强烈的政策导向作用,就是通过加大对职业技能学校学生的资助力度,吸引更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读职业技能学校,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按学年申请按月发放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为:
一、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二、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三、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四、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五、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六、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并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助学金直接发到学生手中
每年年初,省劳动厅将根据我省份技工学校上一年度在校学生数及生源状况等,向财政部、劳动保障部提出国家助学金预算申请。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审核后,于每年5月底前将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及预算下达省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并抄送省级教育部门。每年8月底前,省以下各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将上级下达的经费预算和本级财政应分担的经费预算以及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下达到各技工学校。
国家规定,对所有补助学生实行电子注册,按有关规定纳入全国学生信息系统;实行助学金专项责任人制度,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要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助学工作,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助学金的行为,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记者许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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