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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户籍贫困考生可申请助学贷款
www.sn.xinhuanet.com   2007-08-01   来源:西安晚报

    对贫困生来说,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除了喜悦外,还要为高额的学费发愁。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推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将为这些人圆一个大学梦。目前,西安辖区内各农村信用社均可办理此项业务。

    据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程兴财介绍,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对当地户籍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在读的经济困难学生的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发放的贷款,其用途是帮助贫困学生支付学费和基本生活费,以保障其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

    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人是指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高等学校经济困难的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应具备的条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金融机构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借款人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时,应提交合法身份证明,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所在城市街道(乡、村)政府部门提供有效证明,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益人的学籍证明(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居民(农户)信用等级证书或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金融机构承认的信用证明,学校出具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以及开户行的账户和账号。

    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益人是指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的高校学生,即具有陕西省户籍,录取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等条件。

    借款人向可以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书。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金融机构收到借款申请后审查其贷款资格,并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符合贷款资格的借款人,根据其信誉等级情况,主要采取信用贷款的方式;对没有评定信用等级的借款人可在自愿基础上,实行亲属、朋友联保的方式担保,并由学生本人签订承诺书,承担连带责任,确保贷款偿还。经审查后可以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借款人,金融机构将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记者文艳实习生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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