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陕西频道7月10日电(记者于绍良、梁娟)7月10日上午,在陕西省检察机关学习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先进事迹现场会上,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向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学习活动。
现场会上,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成军介绍了近年来莲湖区院立足检察职责、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做好"三个服务"的工作经验。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介绍了莲湖区检察院服务企业的具体做法。中共莲湖区委、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领导高度赞扬了莲湖区检察院的工作。
据介绍,莲湖区检察院获得了2007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的荣誉称号。莲湖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责、创新工作方法,做好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辖区单位"的先进事迹在新华社内部刊物报道后,引起省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赵乐际、省委常委、政法委书宋洪武做出了重要批示。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和西安市院落实批示精神,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莲湖区院,对莲湖区院立足检察职能,做好服务的经验进行了总结。调研认为莲湖区检察院认真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辖区单位为着力点,转变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提高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党委和上级的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在现场会说,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之所以先进,是近年来莲湖区检察院立足本职,加大办案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把检察工作和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辖区单位相结合,创新了工作方法,转变了长久以来检察机关重查办案件轻服务的观念,在实际工作中真正体现了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理念。
胡太平强调说,全省检察机关要学习莲湖区检察院的先进事迹,争做人民满意检察机关。要学习莲湖区院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学习莲湖区院立足检察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的观念;学习莲湖区院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做法;学习莲湖区院顽强拼搏、求真务实的作风。同时,以学习莲湖区院先进事迹为载体,结合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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