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华网陕西频道 >> 新闻中心
我国将制订《全国海洋、海岸带环境保护规划》
www.sn.xinhuanet.com   2007-06-05   来源:新华网

    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前表示,环保总局将以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海岸带和近岸海域生态保护为重点,以海域环境容量控制陆源污染物和海上污染物入海总量为手段,组织制订《全国海洋、海岸带环境保护规划》。

    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我国作为海洋大国,已先后实施《全国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中国近岸海域海洋环境功能区划》《渤海碧海行动计划》等,取得相当的进展。这位负责人表示,结合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现状,我国海洋环境保护要坚持贯彻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陆海兼顾、河海统筹的工作方针,切实管好、用好、保护好我国海洋环境和资源,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

    除制订专门的环保规划外,环保总局还将同时在其他方面着手,推进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按照河海统筹、陆海兼顾的原则,全面推进环境容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制度;组织有关科研院所开展“辽东湾海域的海洋环境容量研究”,为实施以环境容量控制入海污染物总量制度奠定基础。

    ——加大《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实施的监管力度,推进除辽宁省、河北省、山东省、天津市等沿海4省市以外其他7省市编制和实施碧海行动计划。

    ——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开展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督促沿海地方政府在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依法保护海洋环境。

    ——建立切实有效的区域性共同防治污染的合作机制。针对长江口、珠江口及杭州湾、湄州湾等具有区域特点的重点海域的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区域环境合作机制的实施,协调、解决海岸、海域和流域间的环境问题。

    ——加强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建立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示范区,促进海岸带生态环境的改善。

    ——编制国家重大海上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为应对海上发生特大溢油或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事故,环保总局与交通部海事局已编制并实施了包括北方海区、东海海区及南海海区和台湾海峡溢油应急计划在内的《中国海上溢油应急计划》。为进一步强化海上重大溢油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环保总局将会同有关方面编制以省为行政单元的“海上溢油应急计划”.(记者邹声文 邱红杰)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闻搜索
  焦点网谈      更多>>
  专题集纳      更多>>
校园速递
房产新闻
汽车资讯
娱乐要闻
 

Copyright © 2000-2004 SN.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新华网陕西频道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