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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单亲家庭孩子的特殊"执行"行动
www.sn.xinhuanet.com   2007-05-31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综合

    "六一"儿童节前的一天,10岁的小女孩瑞鹃(化名)怯生生地拎起话筒,与远在内蒙古的亲生父亲通上了电话。一声"爸爸"刚喊出口,电话两端父女的嗓音就变哑了。

    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在为单亲家庭孩子执行抚养费的同时,为孩子与父母架起桥梁,弥补心灵创伤,实施特殊的"执行"行动。"父母离异,孩子受伤最深,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钱,"德清法院执行局副庭长钱慧芳说,"他们更需要感受到那个不在身边的父母的爱。"

    2004年,小瑞鹃的父母离婚,她归母亲抚养。没想到就在2006年,母亲和外公相继因病去世,小瑞鹃只能与外婆相依为命。在当地社区居委会和一些企业的关心下,小瑞鹃坚强地一天天长大。

    然而,小瑞鹃抚养费的执行问题也令人忧虑。根据当年小瑞鹃父母离婚时的约定,生父张某要为她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可张某是内蒙古人,与小瑞鹃的母亲离婚后回到老家又结了婚,现在生活也十分困难,别说手机,家里就连固定电话也没有。

    经过多方打听核实,德清法院法官钱慧芳终于与小瑞鹃的父亲张某取得了联系。电话中,张某反复询问小瑞鹃的生活情况,并答应寄来抚养费。钱慧芳见此情形,便提出请张某和女儿通个电话,父女俩好好聊聊,向这个已失去母亲的孩子表达一下父爱。张某当即同意。

    5月底的一天,在社区负责人的陪同下,钱慧芳再次来到小瑞鹃家中,为她送上一条崭新的连衣裙和一个红包,祝她儿童节快乐。不久,与父亲的电话接通了,小瑞鹃对着话筒小声地叫道:"爸爸"。一时间,在场的人们鼻子都酸酸的。

    与小瑞鹃相比,帮助小强(化名)跨过心中那道与父亲间的"深坎"则显得更为困难。自从父母1995年离婚后,小强便随母亲生活。当年分割财产时,父亲作了让步,还支付了1万元的抚养费。可十多年过去了,随着各种生活费用的增加,小强不得不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他支付生活费和教育费。

    判决生效后,案件很快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小强的父亲私下表示,钱可以付,但心里很不爽快。原来,小强的母亲不久前为小强改了姓名,这使他十分不满。钱慧芳得知缘由后一直劝解:孩子姓什么、叫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份血脉真情,重要的是要让孩子幸福。经过多次耐心工作,这位父亲终于想通了,不仅同意付钱,还提出去看看多年没见的儿子。

    让人没想到的是,小强性格倔强,一见面便把父亲买的水果扔到房门外。见到双方的僵持局面,钱慧芳又开始劝解小强和他的母亲。血毕竟浓于水,不久,这对父子的手终于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帮助这些孩子执行抚养费是我们的本职工作,但如果能推动这项工作再往前走一步,那么我们收获到的就不仅仅是几百元、几千元的抚养费,毕竟这些特殊的孩子更需要关爱,"钱慧芳说,这条充满温情的"强制执行"之路,应该就是"和谐司法"之路。(记者朱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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