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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迎接国家"两基"评估验收材料准备工作的通知
蓝政督发〔2007〕4号
www.sn.xinhuanet.com   2007-05-08   来源:蓝田县教育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两基"评估验收材料准备是"两基"迎验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是体现"两基"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为了切实做好"两基"评估验收材料准备工作,按照省、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有关"两基"迎验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准备应该遵循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1993年8月1日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决定的意见》(陕政发〔2003〕54号)、《关于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06〕5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4〕8号)等。原国家教委印发的《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教基〔1994〕19号)、《县级扫除青壮年文盲单位检查评估办法》(教督〔1993〕2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省级实现"两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的意见》(教督〔2007〕4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评估验收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1995〕40号),原省教委印发的《陕西省扫除青壮年文盲单位考核验收办法》(陕教字〔1995〕1号)。

    二、材料准备的年度要求

    有关"两基"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决定、规划等文件材料,其收集建档的时限从"两基"实施以来至国家"两基"评估验收之前。

    教育经费要以2003年数据为基数,核查2004、2005、2006年的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普及程度的有关数据,县级要根据年报统计前推9年建立1-9年级的有关统计表(含辖区内民办学校、职业初中等学校的情况),小学要前推6年建立1-6年级的有关表册,初中要前推3年建立7-9年级的有关表册。扫盲工作有关资料前推3年填写。年报统计中缺少的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各类档案和表册都要注明相应年度。

    三、县级材料准备

    (一)"两基"工作材料汇编(要配套多媒体课件)。(教育局承办,政府办、财政局、督导室配合)

    1. 全县乡镇及中小学分布图。

    2. 县政府"两基"工作汇报。内容包括:

    (1)概况。自然地理、经济社会和教育的基本情况。

    (2)"两基"工作达标情况。主要有:普及程度、教师队伍、办学条件、经费投入、教育质量、扫盲工作、领导管理、学校安全等八个方面。

    领导管理主要汇报将"两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两基"工作责任。学校安全主要汇报校舍与设施的安全,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师生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教师队伍方面,要增加汇报小学、初中生师比,小学、初中代课人员占岗位教师(包括正式教师和代课人员)的比例。办学条件方面,要增加汇报小学、初中大班额(超过55人)及超大班额(超过65人)数比例。教育经费方面,主要汇报"三个增长",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使用,新机制配套资金的落实和使用,各项教育专款的落实和使用,中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情况,还要增加汇报截至目前"两基"债务数。

    上述有关内容要说明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没有整改的要说明原因。要说明通过省级"两基"评估验收的时间。普及程度、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质量、扫盲工作等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省级验收当年的指标和现在的达标情况进行对比,以体现巩固提高工作的成效。

    (3)"两基"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主要措施。要突出亮点,体现特点,并应详细介绍有关"两基"项目的实施情况(如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寄宿制工程、远程教育工程、危房改造工程、"两免一补"等)。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省级实现"两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的意见》第二部分要求,增加汇报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女童接受义务教育,推进学校布局调整、解决大班额问题,增强学生体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解决重点校、重点班以及下达升学指标问题,清退代课人员,清偿"两基"债务,规范管理义务教育经费、校长和教师队伍,防止脱盲人员复盲等情况。

    (4)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情况。

    3.县政府报省政府办公厅的教育经费投入自查整改情况报告。(督导室承办)

    4.县级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支持"两基"工作的汇报材料。包括县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人劳局(编办)、国税局、地税局、司法局、公安局、工商局、物价局、卫生局、监察局、审计局、文体广电局等部门的汇报。(各部门承办)

    5. "两基"工作主要文件。包括推进"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中形成的文件、领导讲话、资料等,主要是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的文件。如果主要文件数量较多,可另外汇编成册。(教育局、督导室承办)

    6. 表册(教育局、财政局、督导室承办)

    (1) 陕西省"两个基本"评估验收项目及指标要求的操作用表(填写2006-2007学年情况)。

    说明:按照"两基"国检主要指标、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省级实现"两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的意见》以及有关规定增加或删减相应指标,包括①标准中"城市、发达县"分别为设区市所辖的区、综合实力全省前10名的县,其余均为"其他县";②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调整为95%;③扫盲经费取消"附加5%"的要求,青壮年人口界定为15-50周岁;④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项目,取消集资项目,取消乡自支财力主要用于教育项目;⑤公用经费标准按照陕政办发〔2005〕40号文件规定计算。即2004年、2005年,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小学5元、初中20元,其他县小10元、初中30元;2006年,中、省补助公用经费小学10元、初中30元,各县财政应按小学15元、初中15元列入预算,小学、初中累计分别达到25元、45元。

    (2)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情况登记表》(教督办〔2004〕10号)。

    (二)档案资料(教育局、督导室承办)

    按《蓝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两基"文件材料收集建档工作的通知》(蓝政督发〔2007〕3号)要求的《县"两基"文件材料收集范围和立卷类目》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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