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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给农民报销医药费近千万元
www.sn.xinhuanet.com   2007-03-30   来源:榆林日报

    3月26日,靖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门前鞭炮脆鸣,东坑镇东胜村农民景宇把写有“体察民情,真心为民”的牌匾送到县卫生局。景宇是位心脏移植患者,看病就医花销了大笔医药费,县合作医疗办公室按规定给他定补了50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运行一年多来,靖边县已有13100多名农民像景宇一样得到了实惠,累计给农民报销医药费961万元。
    靖边县地方病种类多、病人多,存在着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为此,县上把新型合作医疗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内容来抓,各职能部门积极沟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创造和谐环境。卫生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保证服务质量,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财政部门及时划拨合作医疗配套资金和开办经费,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全面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药监部门规范农村药品采购渠道,物价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医疗收费的监督。
    除此之外,定点医疗机构在收治参加合作医疗的病人时,对照《合作医疗证》和户口或本人身份证核实身份。在具体工作中,将各乡镇入户稽查、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稽查任务划片包干,规定每月的1-5日稽查上一个月县内各定点医院出院农民结账后补助费用情况,6-12日给县内各定点医院审核下拨兑付补助款,其余时间对住院费在5000元以上的病例进行稽查。为方便农民就诊报销,该县建立了“报销直通车”制度。目前,全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已达21.84万多人,参合率87%,县上累计给参加合作医疗的患者补助961万多元。作者: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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