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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消费和谐——不应只是美好的愿景
www.sn.xinhuanet.com   2007-03-14   来源:陕西日报

   谁也不能漠视中国的巨大变化,这个庞大的巨人带着辉煌的成果和令人目眩的发展速度进入了2007年。GDP以每年两位数的速度递增,跻身世界3大贸易强国,外汇储备位居全球前列,商品空前繁荣……

    与此不相适应的是,中国的消费者却没有尽情地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许多好处。

    最新资料显示,中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超过了1万元,农村居民已经达到了3255元人民币。收入在不断提高,消费支出水平不断提高,但是消费者的整体安全感在下降,社会的信任感在下降,对市场可预期的程度在下降。公共品供给的不透明、不到位,使消费者无法预期未来,用在消费者生命周期的支出变得不可预期,又抑制了当前的消费。

    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无处不在。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项统计显示,去年,有关欺诈的消费者投诉数量明显上升。一些销售者和生产者通过虚假宣传、设计陷阱、偷换概念、隐瞒真情、混淆标准,诱导消费者掏钱购物,上当受骗。而诸如产品质量令人堪忧、食品安全问题严重、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公共服务店大欺客、网络消费陷阱增多、服务行业不够规范等消费领域中的不和谐因素比比皆是。消费环境的不和谐、不安全,已经限制了居民消费潜力的释放,影响了国内总需求的扩大。

    不和谐音符的产生,源于多种因素。政府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缺乏应有的重视,对消费维权的组织、协调、督促力度不够;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不完善,一些新兴的消费领域缺乏应有的质量标准;消费维权中司法保护诉讼程序复杂,维权成本过高;经营者自律程度较低,社会责任意识缺失,忽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整个社会对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的关注不够,消费者缺乏应有的消费知识和维权意识。

    在和谐成为当下社会主旋律时,“消费和谐”在新年伊始的时候,被提到了2007备忘录的首页。中消协将2007年的年主题确定为“消费和谐”,表明了人们对消费和谐理想状态的渴望。

    “消费和谐”不应该只是漂亮的词汇和美好的愿景。老百姓期待政府加快市场化改革,打破垄断,加强对企业的成本监控,遏制关乎民生的水、电、油、气、热、粮轮番涨价;制定严格的市场规则,加强执法监督,终结“不平等的各式条款”在内的“霸王条款”,让经营者与消费者在规则下博弈,互利双赢;修正教育、医疗卫生、房价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让这些不再成为百姓身上的沉重负担。

    而消费和谐最重要的因素,是消费者的安全。从劣质农资到返修电器,从红心鸭蛋到多宝鱼,再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整体换血”——消费环境的危险,已经扩散到了越来越多的消费领域。在一又一次的“紧急通知”之后,消费者的安全,成为了第一要义。如果消费者连自身的安全权都保障不了,那么,消费和谐只能是镜花水月。(晓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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