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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消费者协会2007年工作要点
www.sn.xinhuanet.com   2007-03-14   来源:陕西消费维权网



    陕西省消费者协会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陕西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及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2007年工作安排意见,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全局,紧紧围绕“消费和谐”年主题,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推动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加强消费维权理论建设和消协组织建设,采取新措施,寻求新突破,谋求新发展,为营造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一、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全局,为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各级消费者协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坚持以消费者为本,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依靠消费者的力量,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统筹城乡消费维权工作,有目的、有重点地向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倾斜,统筹安排商品消费维权和服务消费维权工作,加大服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要按照“民主法治”的要求,坚持依法维权,依据法定的职能办事,依据法律的规定维权;要按照“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要求,坚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到消费维权要坚决,工作行为要规范;要按照“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的要求,坚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各界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二、深入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7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把“消费和谐”确定为2007年主题,既体现了以人为本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符合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需要。全省各级消协要在广泛动员和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动员社会各方面和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生产经营者、广大消费者和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推动扩大内需,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围绕“消费和谐”这一年主题,组织开展以下活动:一是省消协将组织召开“消费和谐”与消费者社会责任研讨会,在中国消费者会制定和推出《消费者社会责任导则》后,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消费者健康文明消费,依法理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建设。二是以监督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努力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要把监督商品和服务作为履行法定职责的重中之重,切实有效地认真抓紧抓好。要以食品、药品与消费者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为重点,通过开展消费调查、商品比较试验,努力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要以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突出抓好电信、旅游、保险、金融、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共交通等服务行业,引导经营者健全行业规范,继续开展对不平等格式合同的点评活动,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消费环境。三是要结合3·15纪念活动,大力开展以“消费和谐”年主题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大型知名企业消费调查、创办3·15专刊、举办3·15晚会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3·15宣传咨询活动,不断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根据中消协安排,在全省开展“全国消费维权状况调查”和“全国推动消费维权发展的十大贡献人物”评选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

    三、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创新工作方法,维护公平正义的消费环境。

    法律、法规赋予消协各项职能,是各级消协义不容辞的职责。全省各级消协,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1、加大消费教育和指导的工作力度,引导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

    以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消费科学知识讲座和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消费者节俭、文明、适度、合理消费。加强与社会有关方面、特别是行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发挥各方面专家力量,逐步建立和完善消费教育和指导工作机制和制度。要主动与教育主管部门联系,推动消费教育进学校,使中小学生了解和掌握最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和科学消费知识,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力争此项工作有新的突破。省消协将通过消费维权网建立网上“消费教育和指导中心”,以方便、快捷的方式普及消费知识,推动全省消费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加强省消协与各市消协组织商品比较试验与消费警示工作联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发挥系统资源整合的作用,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整体效果。要进一步做好《中国消费者》杂志的联办发行工作,发挥其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咨询服务的重要作用。

    2、加大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力度,督促企业主动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维护公平正义的消费环境。

    要与有关部门协作,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企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感;根据中消协的制定《企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社会责任导则》,并研究具体的社会评估标准和条件,抓好试点,培养典型,推动企业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建立和扩大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队伍,并加强对义务监督员的培训和工作规范,充分发挥其作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组织消费调查、消费体察和参与市场监督检查等形式,继续加强对食品、药品、手机、商品房与电信、医疗、供水供电等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促进企业整改和自律,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3、加大对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力度,多为农村消费者办实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一是要组织开展“消费和谐”与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研究,结合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状况,配合工商系统“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农村食品与安全示范店”等活动的开展,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农村市场消费环境,制定和推出加强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措施,为农村消费者办实事,促进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开展。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消协组织网络,推动广泛设立“一会两站”,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咨询,最大限度地解决有关消费纠纷。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农村消费教育和指导服务网络,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做好农村消费教育和指导工作。四是要建立农村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网络,广泛组建农村义务监督员队伍,加强对农村日常生活消费品和农用生产资料的社会监督。拟在2007年下半年省消协召开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动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开展。

    4、加大对受侵害消费者的救助力度,畅通投诉渠道,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省各级消协要继续认真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特别是要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体投诉受理工作;要推广并建立消费者投诉应急处理机制,要妥善解决消费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要引导企业建立消费者工作机构,落实消费争议和解员制度,自觉化解消费纠纷,倡导消费和解,促进消费和谐。

    四、加强消费者协会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消费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1、要加强消协系统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一是要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金信工程”为依托,推进12315信息化系统消协子系统建设,加快实现消协系统综合业务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要充分发挥省消协消费维权网站的作用,加强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加快网站的改版,进一步发挥网站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服务指导作用,对系统内部提供信息系统的平台作用,对外进行宣传的“窗口”作用。

    2、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与理论研究,紧紧抓住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积极开展法律与理论研究。

    要建立消费维权形势和情况分析制度,紧紧抓住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与理论研究,适时发布消协观点,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更好地开展;要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关于商品和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修订和调研工作,不断完善我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

    3、要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消协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建立消协工作新闻发布制度,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宣传工作;要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等联系,充分利用新闻舆论的作用,做好消协消费维权工作,不断扩大消协组织的社会影响;要加强与外省市消协联系和沟通,学习借签外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先进理念、经验和作法,要借助维权网站和简报的平台,积极宣传我省消费者保护工作的成绩,扩大我省消协组织对外影响。4、要创造“学习型的消协”。

    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消协工作人员学习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现代科学以技术知识,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水平;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教材,办好消协系统秘书长培训班;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和各项业务制度,促进消协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增强消协组织的公信力;在全省消协系统开展创新评优活动,鼓励工作创新,总结推广工作创新经验,通过评选不断推进全省各级消协维权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增强消协工作的活力,充分激励和调动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系统内部形成比、学、赶、帮的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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