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护人员、公安、司法干警等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黏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根据暴露源的性质,应急处理预案将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分为三级。工作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局部处理措施:用肥皂水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黏膜。被暴露的黏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工作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除进行局部处理外,应该同时向本单位领导和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使用预防性药物。(记者赵辉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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