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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房地产管理局
www.sn.xinhuanet.com   2007-01-11   来源:延安市委通讯组



    三、加强延安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几点建议

    1、积极拓宽住房供应渠道,尽快解决延安住房供求矛盾。一是加大住房建设力度,增大经济适用住房供给。按照延安城市的总体规划,积极开发五条沟,尽快营建百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二是加强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查。为使经济适用住房全部用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这一消费层次的居民住房问题,尽快建立住房档案,严禁高收入家庭挤占经济适用住房;三是切实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对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坚决重拳出击;四是进一步发挥房地产市场的功能和作用,想尽千方百计,尽快把延安的房价降下来。

    2、加快推进住房货币化改革,力争使这一惠民政策早日落到实处。一是尽快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成立清房领导小组;二是想方设法多渠道地筹集好住房补贴资金;三是尽快出台《延安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延安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细则》《延安市住房货币化分配操作规程》。

    3、尽快落实经济适用住房费用减免。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将《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减免有关税费的通知》真正落到实处,从而降低房屋建造成本和销售成本,使房价得到平抑。

    4、加快土地审批进程,严厉打击一切干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不法行为。延安近几年经济发展较快,人们对改善住房条件的要求比较强烈,加之过去在住房建设方面欠帐较多,特别是2003、2004年经济适用住房建成规模小。因此,造成房源供给不足,使得房价过快上涨。但按土地部门的规定一次性审批建筑用地不能超过500亩,针对延安这一特殊情况,建议土地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特事特办,简化土地审批程序,加大土地供应量。对那些违章建筑者阻挠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行为,应当给予严厉打击。

    5、应将物业维修基金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购房者应在购房时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基金,并将这一部分基金核入房价。

    6、剩余公房出售应统一执行经济适用房价格。按成本价售房,远低于同期单位集资建房价格,因此剩余公房出售应统一执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这样既符合房改政策"早改早受益"的初衷,也可与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并轨,平衡了集资建房户的利益。

    7、尽快出台一系列有利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成熟,结合我市房产部门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必须完善,使我们在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