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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着力点是什么?
《决定》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中明确提出了"五个着力点",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
第一,发展社会事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相比较而言,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当前,就业压力不断加大,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收入分配差距很大,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相对落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的社会。社会事业的发展水平直接关系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仅是经济持续增长的必要条件,而且往往能够更直接地体现经济发展的目的性,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成果最终都要通过社会建设的成效来惠及人民群众。社会事业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不仅会影响社会稳定,也会阻碍经济发展的步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把社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更高水平的经济发展来促进社会和谐,又以社会的更加和谐来保证经济的又快又好发展。
第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公平和正义,是人类追求美好社会的一个永恒主题。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都决定了我们必须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一项神圣职责和历史任务。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整个社会才会和谐稳定。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切实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迈进。
第三,建设和谐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和谐文化作为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建设和谐文化,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着力建设和谐文化,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 第四,完善社会管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管理完善、安定有序的社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必须看到,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加快推进和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会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社会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社会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完善社会管理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来抓,通过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第五,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人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的社会。全社会的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增强社会创造活力作为重要着力点,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积极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和其他方面的创新,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使我国的经济发展始终充满蓬勃的创造活力。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有哪些重要举措?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关键在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决定》对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许多重要举措。
一是根据统筹城乡发展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提出要不断增加国家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国家将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从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等方面,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农村金融要继续深化改革,不断改善服务,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支持,逐步形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稳定资金来源。
二是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这意味着农村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将成为各级政府建设的重点,在可预见的将来,将有较大幅度的改善和发展。特别是农村教育,到2007年,将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杂费,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也将较快发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规模和水平将不断提高。农村医疗卫生也将加快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将不断扩大,到2008年,将在农村基本普及;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也将加快建设。
三是为保障和增加农民福利,《决定》强调要逐步在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制度。这实际上是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下降,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决定》明确指出,要加快征地制度改革,从严控制征地规模,完善征地程序,提高补偿标准,探索确保农民现实利益和长期稳定收益的有效办法,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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